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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經法律翻譯學分學程

學程聯絡人:李慧玲 2905-3666

名額:20名

申請須知:

  1. 本學分學程設於碩士班。限本校碩士班學生申請。

  2. 本學分學程為隨班附讀。

  3. 申請人須提交

​a)    修讀學分學程申請單 請 至 學生資訊入口網 登入「 跨領域學習申請系統」
b)    英語能力證書/成績單影本乙份

英文組別:須達 CEFR B2 等級(各項英檢與 CEF 語言能力標準請詳學程網頁對照表)

c)    中英文學習動機申請書乙份。(字數:文長約 1,000 字(A4 紙一頁))

   4.申請資料請繳交至德芳外語大樓四樓FG413

 

課程規劃:見連結

修畢資格:

本學分學程規劃課程學分數為12學分,分為必修10學分,選修2學分。詳細課程科目詳學分學程網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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